心理健康教育(全日制)专业硕士培养方案
心理健康教育
授予学位类别: |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
专业领域: | 心理健康教育 |
制订单位: | 教育学院 |
一、专业领域简介
淮北师范大学是全国第六批进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单位,心理健康教育领域于2016年开始招生。本专业所依托的教育学院拥有教育学和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教育部校企合作实践基地、市校基础教育协同创新中心。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专职教师2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占80%,安徽省教学名师1人,省教坛新星2人。校外兼职导师有15人,其中有安徽省特级教师5人。本专业建有实践基地10余个,近五年的毕业生就业率90%。
二、培养目标
教育硕士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领域主要为各类中小学培养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的专门人才,具有较强的心理学研究能力以及较高的培训、督导能力,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的专任教师。
本专业领域具体培养目标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教育情怀,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扎实的学识修养和专业基础,了解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够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够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己的优势,进行创造性的研究与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观念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和班级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
4.熟悉基础教育改革,掌握基础教育改革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5.能够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具有独立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的能力。
6.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教育硕士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2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四、培养方式
全日制教育硕士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四结合”全日制培养方式。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学习方式。一是设置双师课程,校内导师与实践导师合作上一门课;二是倡导“做中学”,在观摩、体验中学习与运用理论;三是运用案例教学,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专业实践。本专业实践教学时间要求不少于一年。其中,校外集中实践不少于三个月,学生进校一个月后,就跟随校外兼职导师进入中小学进行分散见习、研习。
3.与心理健康教育实践相结合的学位论文研究与写作。本专业学生学位论文选题要求来源于当前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实践,具有一定的社会应用价值。在论文研究过程和评阅答辩中,本专业要求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一线骨干教师的作用。论文要求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突出学位论文的专业性与实践性。
4.导师负责和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指导方式。本专业按研究方向成立研究生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研究方向带头人、指导教师、实践指导教师组成,研究方向带头人任指导小组组长。本专业研究生的培养实行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学生入学一个月内通过互选的方式确定双导师),并实施导师组集体指导制度。校内导师是学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程指导学生的课程学习、项目研究、专业实践与论文写作等;校外导师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指导学生体验并形成初步的教师专业能力,对学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写作等过程进行指导。导师组协助双导师做好学生培养计划制定与实施,参与学生课程学习、实践教学考评和学位论文等工作。
五、课程设置
教育硕士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由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四部分组成。总学分不少于41学分,其中学位基础课15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0学分、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参加讲座或会议8次以上并撰写调研报告等,可计1学分,撰写开题报告可计1学分,实践教学为8学分。课程考试或考查及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非教育专业考生入学后,至少要补修2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不计学分。跨专业考生至少补修1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类别 | 课程(环节)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设 学期 | 考核 方式 | 备注 | |
公共 学位课 | 综合英语 | 68 | 3 | 1 | 考试 | 修6 学分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4 | 2 | 1 | 考试 |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7 | 1 | 2 | 考试 | |||
基础课 | 教育原理 | 34 | 2 | 1 | 考试 | 修9 学分 | |
课程与教学论 | 34 | 2 | 1 | 考试 | |||
教育研究方法 | 34 | 2 | 1 | 考试 | |||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 34 | 2 | 1 | 考试 | |||
学术论文指导与规范 | 18 | 1 | 1 | 考试 | |||
专业课 | 心理咨询方法与技术 | 36 | 2 | 2 | 考试 | 修10 学分 | |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 36 | 2 | 2 | 考试 | |||
心理测量与评估 | 36 | 2 | 2 | 考试 | |||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与教材研究 | 36 | 2 | 2 | 考试 | |||
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设计与实施 | 36 | 2 | 2 | 考试 | |||
选修课 | 高级心理统计及应用 | 36 | 2 | 2 | 考查 | 至少修 6学分 | |
心理健康案例研究 | 36 | 2 | 2 | 考查 | |||
健康心理学 | 36 | 2 | 2 | 考查 | |||
教师心理学 | 36 | 2 | 2 | 考查 | |||
心理健康教育新进展 | 36 | 2 | 2 | 考查 | |||
异常儿童心理诊断和矫正 | 36 | 2 | 2 | 考查 | |||
班级管理研究专题 | 36 | 2 | 2 | 考查 | |||
特殊儿童需要研究专题 | 18 | 1 | 2 | 考查 |
| ||
补修课 | 教育学原理 | 48 | 0 |
| 考查 |
| |
普通心理学 | 48 | 0 |
| 考查 |
| ||
心理统计学 | 40 | 0 |
| 考查 |
| ||
培养环节 | 学位论文 | 开题报告 | 1 | 2 |
|
| |
论文写作与答辩 |
| 3-4 |
|
| |||
中期考核 | 主要考核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等。 |
| 2 | 考核 |
| ||
学术活动 | 参加学术讲座/会议不少于8次;提交基础教育调查报告,或教学案例或课例1份(5000字以上),或发表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学术论文1篇 | 1 | 1-4 | 考核 |
| ||
专业实践 | 校内实训(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仿真实训达标) | 2 | 1-2 | 考核 |
| ||
校外实践(主要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教育调查、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 | 6 | 3 | 考核 |
注:入学教育和就业指导各占2学时纳入研究生培养过程
六、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的重要环节,为阐述、审核和确定学位论文题目而举行的报告会,同时监督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举措。开题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1)选题依据;(2)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3)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包括研究方法、实验手段和技术路线);(4)研究的特色和创新之处;(5)研究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预期结果等。
研究生一般在第二学期期中开始选题,并在该学期结束前开题。研究生论文开题由导师组主持,校外兼职导师、实践指导教师等都应参加相关工作。
七、中期考核
教育硕士中期考核安排在第二学期,主要考核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学术能力等。中期考核需填写提交《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表》,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八、学术活动和科研要求
全日制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会议应不少于4次;提交心理健康教育调查报告,或教学案例或课例1份(5000字以上),或发表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学术论文1篇。
九、专业实践
全日制教育硕士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要求学生不少于一年的专业实践教学,内容包括校内实训(2学分)和校外实践(6学分)两部分。校内实训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仿真实训等;校外实践包括教育见习(1学分)、教育实习(4学分)和教育研习(1学分)。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散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学生进校一个月后,实践导师就可以合理地安排学生进行教学观摩、见习等分散教学实践,原则上每周半天。第三学期,集中安排教育实习,一般不少于三个月。第四学期安排研习,把实习与教育教学研究结合起来。见习、实习中,学生应有明确的教育实践实施计划,完整、准确填写《淮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手册》,导师和实践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教育实践给予指导,确保教育实践质量。实践导师应具有高级职称的小学教师或教研员担任。
教育实践结束后,学生应向指导教师提供以下材料:(1)自编教案不少于10份并有学科教研组评价意见;(2)不少于20节课的教学观摩听课记录与听课感想;(3)关于实践基地的教育实践总结报告1份;(4)5个课例或能反映自己教学能力与水平的完整一节课教学录像光盘3份。
实践结束后,经导师和导师组考评合格,计8学分。
十、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淮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条例》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和导师修改的日程安排由导师指导小组决定,论文的格式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时间安排在第四学期。
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撰写时间不少于一年。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领域和方向相一致,来源于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并要体现学位申请人综合运用教育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应用性与实践性。论文选题、开题、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学校相关政策文件执行。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课堂教学展示(视频)及分析、实习中的教学反思等。
除符合学校规定外,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正确、论述严谨、数据可靠,且层次分明、文笔简洁、流畅、图标清晰,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2.论文评审、答辩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的检测、评阅与答辩。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导师应以硕士论文写作计划中的目标和进度为依据,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论文定稿送审前,应委托本研究领域的同行专家初审。
论文在送审前将进行检测,重复率15%以下的为合格(不含15%),直接送出盲审;重复率在15-40%的(含40%),修改后二次检测,15%以下送出盲审,15%以上则参加下一届检测等环节;重复率超过40%的,应在修改且检测合格后,申请参加下一届研究生答辩。
学位论文实行专家盲审制度,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答辩前聘请2名与学位论文相关学科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行业实践领域专家不少于1名。两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可以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评阅人中若有1位及以上持否定意见,学位申请人将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若其中1位评阅人的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学位申请人可以申请复议,经指导教师、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同意后,可以再送1位同行专家评阅,评阅成绩仍不合格的,该学位论文即为不合格,须延期半年或一年方可重新申请学位。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位具有高级职称研究人员。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应修改论文,并再次申请答辩,两次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
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专业学位授予条例执行。教育硕士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由学校分别颁发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