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党委委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制度
教育学院党委委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两个责任”的落实,持续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学院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密切学院党委委员与党支部之间的工作联系,全面提高学院党建工作水平,根据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一岗双责”,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党建工作第一线,注重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以点带面,层层推进,不断促进全院党建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要求
1.不断改进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密切党委委员与党支部之间的联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每位党委委员负责联系一个以上党支部,与所联系党支部保持经常联系和沟通,帮助和指导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3.根据党建工作新要求及人员岗位变动等情况,可适时对党委委员联系支部进行调整。
三、党委委员工作职责
1.及时、认真贯彻学校、学院党委各项工作决策,围绕党建工作目标,指导联系党支部开展工作,努力探索研究抓党建促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
2.以普通党员身份到联系党支部参加学习、过组织生活,每年在联系党支部分别讲党课、参加党员大会、指导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各一次以上。经常与联系党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听取他们对党建工作及学院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每半年到联系党支部检查工作一次,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每半年向党组报告联系党支部各项工作开展及深入联系点指导、调研、督查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4.党支部联系人必须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认真负责地督导、帮助所联系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增进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5.参加年终对联系党支部党建、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总结和考评。
四、党支部工作职责
1.按照党建各项要求开展工作,主动向所联系党委委员报告本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困难,加强与所联系党委成员之间的工作交流。
2.组织重要学习、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支部活动时,事前应报请所联系党委委员参加,如因特殊情况党委委员无法参加会议,支部应在会后及时向所联系党委委员通报情况。
3.各党支部与党委委员的工作联系情况作为党支部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
4.党支部书记每月要主动向本支部的联系人汇报党支部月度工作计划或月度工作开展情况。
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淮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二0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淮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一览表
党内职务 | 姓名 | 联系党支部 |
党委书记 | 毛自鹏 | 学前与特教系党支部 |
学前与特教专业党支部 (学生党支部) | ||
党委副书记 | 鹿荣建 | 教育技术系党支部 |
公管、教技、应心专业党支部 (学生党支部) | ||
院长 统战委员 | 王家云 | 研究生党支部 |
院长助理 宣传委员 纪检委员 | 冯建民 | 教育科学与管理系党支部 |
党务秘书 组织委员 | 张凯 | 心理学系党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