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2025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暂行)》(校教字〔2025〕9号)和《关于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预通知》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组 长: 赵小云
副组长: 蔺红春、陈志全
成 员: 彭 勃、李晓岩、褚福斌、张 凯、邓 欢
秘 书: 刘 泉
二、基本范围和条件
(一)转专业对象
对申请转入的专业确有浓厚的兴趣、专长或潜质,并能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相关课程成绩、获奖证明、研究成果、个人陈述等)。申请者须充分了解意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及发展前景。
(二)不能申请转专业的情况
1.特定招生类别限制:以特殊招生形式(如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定向生、委托培养生等)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违反规定或约定申请转专业。
2.按文史类、理工类等不同大类招生的学生,原则上只能在当年招生类别对应的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学校实行大类培养、后期分流的按大类培养方案执行)。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处理的学生。
4.受纪律处分:申请转专业时,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且尚未解除者。
三、转入考核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和计划人数
1. 考核形式:
面试
2. 面试内容:
(1)转专业动机与理由。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与了解程度;个人专业兴趣与未来发展规划。
(2)专业知识问答。拟转入专业的基础概念理解;专业发展前沿的初步认识。
(3)综合素质考察。逻辑思维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与心理素质;团队协作意识与创新思维。
3. 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12月22日-28日
地点:特教楼
5. 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
学前教育:10人左右
教育技术学:10人左右
特殊教育:10人左右
小学教育:10人左右
应用心理学:10人左右
四、转入录取规则
1.依据学校批准的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预录取。
2.名单公示:各学院将预录取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校审批与公布: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经学校批准后统一发布正式录取名单。
五、本细则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5日
